为切实做好学校中层干部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时间
白班:上午 8:00-晚上 18:00,
夜班:晚上 18:00-次日早上 8:00
原则上女同志负责白班值守。
二、值班人员
全校中层干部(包括各正职、副职)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处理值班期间来电、来访、来信、来函,并及时准确的做好相关记录。
2.重点关注校园内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和突发事件,掌握值班期间学校整体状况,按时对重点点位进行摸排。
3.实行“首查首问负责制”,按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业务,对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负责到底。
4.妥善处理应急安全事件,加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力度,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
5.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服务工作,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必须按时到岗,不得缺岗,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换岗,换岗须向办公室报备,值班过程中禁止饮酒。
2.务必确保 24 小时联络畅通,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3.保证值班日志内容详实,做到一事一记,简明扼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当天学校的各类情况。
4.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务必按要求准时做好现场交接班。确保高效尽责处理当值工作,做到应办尽办。对当班未尽事项,值班人员需做好记录,交接到位。
5.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要求,若发生各类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单位详细报告事件情况。
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重要敏感事件,必须在事发 30分钟以内向教育厅值班室电话汇报,40 分钟内书面报告;若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 2 小时内向省教育厅汇报。对上级要求调度核实的相关情况,要在 20 分钟内电话反馈,40 分钟内书面报告。
6.认真履行保密原则,认真履行学校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