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25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08 17:2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加强高校体育项目基地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教人函〔2024〕44 号)和《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冀教师〔2020〕14 号)文件要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现制定 2025 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不断开创新时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新局面。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全面统筹各方面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建立健全系统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强化优势、补齐短板,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坚持协同联动,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体系。

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教师工作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党委书记、校长常务

副主任: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财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校企合作中心、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任务分工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高校教师定期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培训,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教师培养的必修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使广大教师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党政办、各单位)

2.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加强教师党员的学习教育与日常管理,落实教师党支部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政治标准,重视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和吸纳党员。(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3.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主题教育和研修活动,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征文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教育家精神的宣传弘扬者、身体力行者。充分发挥高校教师理论优势和技术特长,开展多种形式的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引导教师在理论与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涵养高尚师德,践行教育家精神。(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委员会、宣传部、教发中心、教务处、各单位)

4.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教师准入和从业禁止制度,强化对招聘引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的考察,从源头上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单位)

5.坚持师德师风常态化培养。坚持常态化教育和专题化活动相结合,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文件精神,引导学校教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开展常态化师德警示教育,使每一位教师以案为鉴,实时审视自身言行,时刻牢记师德行为准则,知红线、守底线。持续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重温誓词、老教师荣休等活动,增进教师职业神圣感和使命感。(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委员会、宣传部、纪委、组织部、各单位

6.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作为评价学校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与政策资金支持、项目申报、评优奖励等挂钩。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落实师德考核档案制度,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导师遴选、项目申报、评优奖励等方面的首要要求。(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师工作委员会、人事处、各单位)

7.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设立师德师风举报平台,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全领域排查,对学校教师不当政治言论、异化师生关系、学术不端等典型师德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师德违规“零容忍”,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建立师德失范通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部、纪委、科研处、各单位)

8.积极培树师德典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等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常态化开展师德典型宣传活动,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对教师典型进行全方位宣传展示,传递教师正能量。(宣传部、教务处、教师工作委员会、工会、各单位)

9.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强教师权益保障。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殴打、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为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减少非学术性、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充分保证高校教师有更多时间精力安心教学科研。(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委员会、科研处、工会、组织部、纪委)

10.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研究1 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每年对全校所有院(系)至少开展1 次专项调研。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和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完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二级院(系)做好教师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握教师思想动态,排查问题隐患,关心和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师德师风问题频发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委员会、党政办、组织部、纪委、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主动推进,高质量完成任务。

2.制定计划,分类落实。分工任务中,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制订,提出方案。

3.认真自查,全面提升。各单位要按照各项工作任务指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查自评,查找与目标要求存在的差距,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并及时做好各项工作材料的整理归档,各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