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总值班室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06 17:20  浏览次数:

衡水学院办公室

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制度

办字〔20137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值班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大局,根据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要求,学校制定了总值班室的值班制度,经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同意,现予印发,自即日起执行,各单位值班工作参照执行。

 

衡水学院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值班制度

值班工作关系到学校稳定和师生员工的安全利益。值班人员要以对学校事业和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工作。

一、严格遵守值班时间

(一)一般工作日的值班时间为17:30(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期间为18:30)——次日8:00,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办公室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当准时到岗,不准脱岗,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的值班,必须双人双岗。

二、妥善处理值班事项

(一)对待来访、来电要热情大方,用语文明,仔细听记,如实填写值班记录。

(二)来访或来电内容需要转知相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准确,不得拖延;重要事项或把握不准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带班领导。

(三)遇有突发紧急事件,应当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报告。

(四)对于前后衔接的班次,必须做到“无缝隙交接班”:

1. 接班人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办理交接手续。

2. 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的,交班人员应当及时催问。在接班人员到来之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 若接班人员逾时仍未到岗,交班人员应当立即向接班人员的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4. 当期值班有未办结的事项,交班人员要准确无误地告知接班人员。

三、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一)值班时间不准饮酒。

(二)严禁将值班电话转移呼叫。

(三)保持值班室严肃氛围。值班期间不得邀约校外人员进入值班室。不得在值班场所打闹、喧哗、举行娱乐活动。

(四)爱护值班室设施,交班前自觉将值班室卫生打扫干净。